即来即办,无需等待!申请门诊医疗救助免费服药指南看这里~
  • 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09日

好消息!好消息!

即日起

深圳市南山区常住非户籍

严重精神障碍患者

在进行门诊医疗救助免费服药申请时

无需再等待15个工作日

即来即办、即办即领药

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,需要患者保持持续服药。但是,患者因患病不能正常的生产劳动,经济收入得不到保障。

家中有精神疾病患者,不仅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,还有无形的精神负担。不少精神疾病患者因得不到及时就医而反复发病,甚至肇事闯祸。

为保障南山区精神障碍患者

能及时得到救治救助

减少和防止病情复发和患者肇事

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

于2016年出台了

《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专项经费实施办法》

提供门诊医疗补助

满足精神障碍患者

就诊、服药、门诊体检、评估

等基本医疗需求

过去,南山区常住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申请门诊医疗救助免费服药,需在提交申请材料后等待15个工作日才能得知是否获门诊医疗救助免费服药资格,对于部分亟需药品的患者多有不便。

如今,非户籍患者只需要由本人带齐所需申请材料,在申请现场便可获知审核结果,大大缩短了审核时间,让患者获得门诊医疗救助免费服药资格后可以第一时间就诊取药。

具体申请办法流程如下:

深圳市南山区常住居民

非户籍途径

(一)申请条件

1. 符合六类严重精神障碍诊断的患者或高风险的精神障碍患者;

2. 患者本人为非深圳户籍,且在南山区常住(已经住满6个月,并在未来6个月内常住);

3. 患者本人接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社康)管理服务(含面访)。

(二)服务内容

1.合同期内,按医嘱用法,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00元的精神类药物;

2.合同期内,可享受每半年一次的免费评估和常规体检。

(三)办理流程

1.申请人或监护人到所辖社康开具《免费服药申请卡》;

2.材料准备: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,粘贴好所需材料,包括身份证复印件、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、相关专科医院开具的最新日期(一年内)的处方单;

3. 患者本人或家属到所辖社康审核申请卡并加盖社康公章;

4. 患者本人携带加盖社康公章的申请卡、身份证原件到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卫生科申请,由南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现场进行审核;

5. 如患者审核通过,现场签订合同,发放免费取药卡,现场取药;

6. 审核未通过的患者无法享受救助政策,可常规就诊。